玻璃幕墻傷人,空中隱患怎消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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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樓上的玻璃幕墻,在陽光下閃閃發(fā)光,成為城市的一大標志。然而,隨著年久失修,這些曾為城市增光添彩的玻璃卻慢慢暴露出危險的一面,老化脫落,極易成為“空中殺手”。近來,隨著高溫和臺風的雙重考驗,我省各地發(fā)生了多起玻璃幕墻脫落事故,廈門市蓮坂外圖書城玻璃幕墻的突然爆裂,更造成兩名市民受傷。
城市玻璃幕墻進入隱患期
“玻璃幕墻老化帶來的隱患確實不少。如果因高溫等原因發(fā)生爆裂,散落的玻璃顆粒會如同子彈一般射出,甚至可以將轎車車頂穿透。在大樓發(fā)生火災時,老化的玻璃因受熱容易發(fā)生破裂,砸傷人員,而玻璃破碎會導致外面空氣大量涌入,有可能導致火勢變大。”福州市建設局科技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。
如何判斷玻璃幕墻是否老化?記者從福州一玻璃建筑材料公司了解到,玻璃自身可以使用上百年,容易老化的是所使用的玻璃黏合劑。玻璃膠容易在冷熱變化中發(fā)生收縮產生空隙,所以一般的玻璃膠使用期在10年至20年。這就意味著,玻璃幕墻一旦超過10年,就成了“高齡”幕墻,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。
在走訪中記者了解到,省內的玻璃幕墻建筑有幾千座,福州、廈門等城市的老舊玻璃幕墻較為集中,有不少已進入安全隱患集中期。
據了解,廈門市共有1000多個玻璃幕墻建筑,其中242棟已超過10年,絕大多數分布在老城區(qū)和老工業(yè)區(qū)。像閩南大廈、稅保大廈、外貿大廈等建筑差不多已有20年。福州多數帶有玻璃幕墻的寫字樓興建于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,迄今也有十幾年了。部分玻璃幕墻建設時,我國還未出臺相關技術規(guī)范,也沒有要求申報、審批,所以這些玻璃幕墻的質量存在良莠不齊的現象。
日常安全乏人負責
“我住的大樓外墻是全玻璃,1994年建設的,快20年了。我現在很擔心,哪天玻璃自爆了,或是被風刮下來,很容易砸到行人。”家住廈門市后江埭路喬康大廈的洪女士告訴記者,她知道“超齡”玻璃幕墻的危險性,但沒人知道該找誰來檢查、維修和保養(yǎng)。更為現實的問題是,這些費用誰來承擔?
記者了解到,不少業(yè)主都有這樣的疑問。
省建設廳建筑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監(jiān)管部門主要是進行督促指導安全維護、組織抽查排查等工作,玻璃幕墻的日常安全還得產權人負責。
然而,記者走訪了大利嘉城等多家玻璃幕墻的產權人,但他們均不了解自己還有這方面的責任。多家物業(yè)公司也表示,盡管玻璃幕墻維護由他們負責,但僅限于清潔等工作,一旦發(fā)生事故,沒道理讓物業(yè)來承擔責任。
記者了解到,由于我省尚未出臺針對玻璃幕墻的地方法規(guī),而1997年建設部發(fā)布的《加強建筑幕墻工程管理的暫行規(guī)定》,雖然在第二十條規(guī)定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質量安全性檢測,但沒有將“保養(yǎng)和維修”列為強制性條款,也沒有明確執(zhí)行主體,因此在現實中缺乏執(zhí)行力度。“我們只能催促產權人進行安全檢測,但他們是否愿意監(jiān)測,只能由他們自愿選擇。”省建設廳建筑處相關負責人表示。
記者了解到,由于“體檢”費用不菲,大多數產權人都采取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心態(tài),真正堅持檢測的產權人數量不多。“這樣一來,懸在我們頭上的‘空中殺手’仍然存在。”福州市民黃先生說。
呼吁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
福建省建筑業(yè)協(xié)會裝飾裝修分會負責人建議,當務之急應盡快出臺相關法規(guī)。法規(guī)中應限定城市使用玻璃幕墻的區(qū)域,如住宅、***、學校等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的人口密集處應該禁止采用玻璃幕墻。另外,還應通過法律明確,建筑幕墻工程交付使用后,產權人必須委托專業(yè)機構每5年進行一次檢查。有關部門應盡快對現有玻璃幕墻建筑進行全面檢查,并貼上防爆膜,防止脫落傷人。
“此外,上海市已經基本建立起玻璃幕墻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,包括政府全權委托裝飾建筑協(xié)會定期檢查;建立玻璃幕墻數據庫;每隔8年,玻璃幕墻建筑所有者應當委托技術鑒定機構進行查勘等。這種做法可以借鑒。”該負責人說。
據了解,由于頻頻“肇事”,日本、美國等國已明確限制使用玻璃幕墻。2006年,北京、上海等城市也規(guī)定,中心城區(qū)限用玻璃幕墻,取而代之輕型鋁合金等新型幕墻材料。
關鍵詞:玻璃幕墻責任編輯:深圳市銳拓幕墻工程有限公司